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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展流程
凡有意参加展览会的单位,请与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联系
1.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1日为接受报名时间。
2. 填写展览会“参展协议”并加盖公章,邮寄或传真至北京华港展览有限公司。
3. 确定展位。
4. 主办单位将确认后的“参展协议”副本、付款通知书随同“参展指南”等有关文件返回参展单位。
5. 参展单位须7天内支付参展费用的50%作为订金,余款在2015年11月1日前一次付清。 2015年10月1日后参展的公司需一次付清全部费用。
6. 主办单位收到全部参展费用后,将正本参展确认函寄回参展单位,参展单位凭正本参展确认函在规定布展期间报到、进馆布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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